自駕車道路測試違反《紐倫堡公約》!

2019-01-22
作者 Colin Barnden, EE Times特約作者/Semicast Research首席分析師

為什麼自駕車產業可以用「一年可能挽救4萬條生命」的理由,把人類當成「實驗白老鼠」?

為了提倡自動駕駛車輛(autonomous vehicle,AV)技術,一年有4萬名美國民眾在高速公路上因意外事故身亡的統計數字,被拿來當作人類不適合控制路上車輛的表面證據;他們對國會議員的說詞是:「授予我們在公開道路上不受管制進行自駕車技術的權利,我們將訓練人工智慧(AI)與深度學習,將死亡率降至零。」

基於以上承諾,不受管制的自駕車測試成為非常引人矚目的議題;然而在進一步的反思之後,這並不是那麼符合普遍被採用的高度嚴格測試實踐標準,也就是如同醫療與製藥產業進行的測試。

以癌症研究為例,根據美國癌症協會(American Cancer Society)的2018年統計數字,癌症每年奪走60萬美國民眾的性命,但無論是出現在急診室的傷患,或者是其他健康情況良好的人,都不會有無論願不願意、卻被醫師注射實驗性抗癌藥物的經歷

「你可能會死,但如果因為你,我們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癌症治療方法,就可能會讓其他人得救;」這樣的論點不僅令人反感,而且是不合法的,這是《紐倫堡公約》(Nuremberg Code)的規定──根據《維基百科》(Wikipedia)的解釋,《紐倫堡公約》是一套人體試驗的道德準則,出自於二次世界大戰後的紐倫堡審判,包括以下十點:

  1. 受試者必須是自願、充分被告知,並且以完全合法的身份理解同意人體試驗計畫;
  2. 試驗必須是為社會帶來正面結果,而且無法以其他的方法達成;
  3. 試驗必須根據先前的知識(例如來自動物實驗的預期)證明其合理性;
  4. 試驗設置必須要避免任何不必要的身體或心智上的痛苦與傷害,除非進行實驗的醫師也是受試者;
  5. 當有任何理由顯示試驗包含死亡或致殘等傷害的風險,就不應該進行;
  6. 試驗的風險應與預期的人道主義利益成比例(不超過);
  7. 試驗必須提供可充分保護受試者免受風險的準備與設施;
  8. 主導或參與試驗的人員必須接受充分的訓練以及具備合乎科學的專業資格;
  9. 受試者在身體或精神上無法繼續時,必須能隨時自由退出試驗;
  10. 同樣地,當醫務人員發現情況可能危險時必須立即停止實驗。

對於在公開道路上進行自駕車測試的道德問題進行深入分析,似乎是偏離了EE Times的內容主軸,不過很明顯,有一名婦人在2018年3月於美國亞利桑那州坦帕市(Tempe, Arizona)遭Uber自動駕駛測試車撞死的事故,就是違反了《紐倫堡公約》。

為何自駕車產業以「一年可能挽救4萬人生命」這樣的理由,對未經同意的「人類白老鼠」進行測試是可以接受的?《紐倫堡公約》明令禁止用類似的方法來研發癌症治療藥物,而且後者還號稱一年可以挽救超過60萬條性命。這個問題可能會是自駕車測試在2019年以及未來面臨的爭議之一。

那麼,自駕車產業如果先暫停公開道路上的自駕車測試,直到負起責任的測試──也就是符合《紐倫堡公約》──取得共識呢?

而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或許該負起「安全」之名,強制要求Level 2的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功能──自動緊急煞車、防車道偏離、盲點偵測,還有以攝影機為基礎的駕駛人監測系統──必須是所有四輪車輛(包括卡車、巴士)的基本配備,而且必須盡可能立即實現。光是這個改變,就是減少交通事故死亡率的一個良好開端。

身為自駕車技術領導供應商的Waymo,應該要扮演率領產業界走出誤導性實驗的「老司機」;一個具經驗的駕駛人會直覺知道何時該減速、倒車,當然還有何時停車,

編譯:Judith Cheng

(參考原文: Robocar Industry and Nuremberg Code,by Colin Barnden)

活動簡介
未來寬能隙半導體元件會在哪些應用成為主流?元件供應商又會開發出哪些新的應用寬能隙元件的電路架構,以協助電力系統開發商進一步簡化設計複雜度、提升系統整體效率?TechTaipei「寬能隙元件市場與技術發展研討會」將邀請寬能隙半導體的關鍵供應商一一為與會者解惑。
贊助廠商
訂閱EETT電子報